【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这是《刑法》第384条挪用公款罪的第2款,挪用上述七种公款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这个处罚的基础就是在认定上述行为首先在性质上符合挪用公款罪,这是因为上述七种特定款物虽然在挪用特定款物罪中出现过,但只有当它们被挪作其他公用而不是个人使用时才能构成挪用特定款物罪。本款规定同挪用特定款物罪相比较,主要体现在公款的用途不同,前者是个人使用,以自己私人利益为重,后者是单位使用,以单位利益为本,在性质上,一般单位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所以对本款犯罪的处罚更重一些。同时,本款与典型的挪用公款罪相比,其挪用的公款性质特殊,一般都具有急需性、专用性,一旦在关键时候这类款项被挪用而不能发挥作用,带来的损失和后果往往相当严重,所以把它规定为典型挪用公款罪的从重情节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