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题   府城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内资企业,公司于2016年1月~2020年7月开发“东丽家园”住宅项目,发生相关业务如下:
    (1)2016年1月通过竞拍获得一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记载总价款17000万元,并规定2016年3月1日动工开发。由于公司资金短缺,于2017年5月才开始动工。因超过期限1年未进行开发建设,被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受让总价款20%的土地闲置费。
    (2)支付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和间接开发费用合计2450万元。
    (3)2019年7月该项目竣工验收,应支付建筑企业工程总价款3150万元。根据合同约定当期实际支付价款为总价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留存2年,建筑企业按照工程总价款开具了发票。
    (4)发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1200万元,向商业银行借款的利息支出600万元,其中含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150万元,已取得相关凭证,利息支出可按项目进行分摊。
    (5)2020年8月开始销售,可售总面积为45000平方米。截至2020年12月底销售面积为40500平方米,取得含税收入40500万元。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增值税,剩余4500平方米房屋未销售。
    (6)2021年2月底,公司将剩余4500平方米房屋打包销售,收取含税价款4320万元。
    其他相关资料:当地适用的契税税率为5%;清算时允许扣除的税费为243万元;其他开发费用扣除比例为5%;以上成本支出均不含资本化利息费用。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单选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项目要坚持配比原则,销售比例为90%,所以要乘以90%。可以扣除的土地成本金额=(17000+17000×5%)×90%=16065(万元)。
单选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成本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 可以扣除的开发成本金额=(2450+3150)×90%=5040(万元)。
单选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可扣除的开发费用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和罚息在土地增值税时不能扣除,所以金融机构利息费用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以扣除450万元。可以扣除的开发费用=(600-150)×90%+(16065+5040)×5%=1460.25(万元)。
单选题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为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扣除项目金额=16065+5040+1460.25+243+(16065+5040)×20%=27029.25(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40500-(40500=17000×90%)÷1.1×10%=38209.09(万元);增值额=38209.09-27029.25=11179.84(万元);增值率=11179.84÷27029.25×100%=41.36%,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11179.84×30%=3353.95(万元)。
单选题     2021年2月公司打包销售的4500平方米房屋应缴纳土地增值税______万元。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27029.25÷40500=0.67(万元);扣除项目金额=0.67×4500=3015(万元);不含税销售收入=4320-(4320-17000×10%)÷1.1×10%=4081.82(万元);增值额=4081.82-3015=1066.82(万元);增值率=1066.82÷3015×100%=35.38%,适用税率为30%。应纳土地增值税=1066.82×30%=320.05(万元)。
多选题     根据题目的相关信息,下列表述正确的有______。
 
【正确答案】 A、C、D
【答案解析】 选项B,企业缴纳的土地闲置费不可以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选项E,契税作为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扣除,不能作为转让环节的税金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