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向乙借款300万元,约定到期时,甲归还本息310万元;如果到期甲不能按时归还,甲需要向乙支付违约金20万元。借款合同中,约定由丙提供保证担保,丙同意并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到期,甲未归还借款。乙为了催促甲还款,经常宴请甲,在酒桌上商议此事。花费约1万元。丙承担保证的范围为______万元。
A.300
B.310
C.330
D.331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担保法》第21条规定,保证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承担责任。本题对保证的范围没有约定,丙应对330万债务承担责任。故本题答案选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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