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北京某贸易公司以FOB价格从德国某公司进口价值150万美元的货物。贸易公司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北京分公司为该批货物投保了平安险。上海某海运公司A海轮载运该批货物。提单中约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处理提单纠纷。A海轮在由汉堡港驶往天津港途中因为遭遇极端恶劣气候造成船舶故障和货物湿损,船长遂组织船员自救,并前往就近的新加坡某港口避难和修理。经清点,恶劣气候造成货物湿损3万美元;在自救过程中被迫抛弃5千美元货物;有关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船舶抵达天津港后船货双方为有关损失和费用的赔偿和分摊发生争执。 根据上述案情,回答下列问题: (1)本案收货人如主张货损的赔偿请求,应该向我国哪个海事法院起诉? (2)法院应该适用何种法律处理本案所涉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 (3)本案中所出现的海损包括货损3万美元、抛弃5千美元货物和避难港的费用4万美元,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哪些? (4)承运人是否应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为什么? (5)若收货人直接向保险公司提出请求赔偿A轮湿损以及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保险公司应否理赔?为什么?
【正确答案】(1)应该向目的港的天津海事法院起诉。 (2)依据提单的规定适用中国《海商法》处理本案。 (3)可以列为共同海损的有抛弃货物5千美元和避难港费用4万美元。 (4)承运人不承担3万美元湿损货物的赔偿责任。 理由:恶劣气候造成船舶货物湿损,承运人依法可以免责。 (5)保险公司对于3万美元湿损货物不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除外责任; 保险公司对于货物的共同海损分摊应该理赔,因为属于平安险责任范围内。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