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今天人人嘴上都谈“平等”一词,而平等只是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意指等级之分应予取消,各人皆可否定法律,自立准绳……“自由”是另一华丽的现代词,但它是限制在法律范围之内的,在此范围内人是自由的。不受限制的自由,这个东西是不存在的。那些主张平等、自由,而又不问对不顾法律的放肆是否要给予制裁的人,清清楚楚地知道这个东西是没有的:他们把堂皇的口号当作推动叛乱的号召而加以利用……再者,“共和”也是一个雅致的词,但外国人对这个术语的理解,只是在国内有普遍的发言权,而不是全民都必须干涉政府的行动。这种干涉除了造成混乱之外,还可能造成什么结果呢?至于“民权”这个术语,除了选举总统的最高特权外,还包括代议权,选举权;它切不可理解为包括处理行政。 —费正清主编《剑桥中华民国史》(上) 根据材料回答: (1)这是袁世凯在陈述“专制独裁结构的哲学准则”时说的一番话。袁世凯对“平等”一词是如何理解的?请加以解释。 (2)自由的涵义是什么?袁世凯刻意强调的是什么? (3)在袁世凯看来,“共和”这个词是否适用? (4)袁世凯强调民权主要是选举权,而不能是行政权,其用意是什么? (5)袁世凯否定自由、平等、共和、民权等概念的最终目的是什么?
【正确答案】(1)袁世凯认为平等并不取消等级之分,各人仍不可否定法律,自立准绳,平等实际上就是不平等。 (2)自由是法律范围内的自由,他刻意强调自由所受到的限制。 (3)他认为共和制是一种漂亮的说法,人民并不能干涉政府的行动。 (4)强调民权的内容主要是选举权,人民不能直接行使行政权力,用意是强调总统特权。 (5)其最终目的是为复辟帝制奠定理论基础。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