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中国大鹏公司从澳大利亚希尔菲斯公司进口一批羊毛,所采贸易术语为CIF青岛。合同中未特别约定货物的包装问题。希尔菲斯公司遂用普通麻袋对货物进行了包装并交由中远运输公司的“飞达号”负责运输。船长在签发提单时注明:承运人对由于包装所引起的风险不负赔偿责任。货物到港后,大鹏发现大部分货物湿损,经检验证明是货物包装不当引起受潮所致。则上述货物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______
  • A.大鹏公司自己承担
  • B.希尔菲斯公司负违约损害赔偿责任
  • C.承运人负未适当管货责任
  • D.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当合同中未就包装进行特殊约定时,卖方应当按照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方式,用足以保全货物的方式包装。本案中买卖的标的物是羊毛,为防止货物受潮,卖方应当采用防水的材料包装。卖方希尔菲斯公司未尽到妥善包装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的损害赔偿责任;大鹏公司作为买方,不用自己承担。故A选项错误,B选项正确。货物因包装不当导致损失属于承运人的免责事项,承运人无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故C选项错误。由于包装不当导致的货物损失是属于发货人责任引起的损失,属于保险人的除外责任范围,保险人不承担赔付责任。故D选项错误。本题的应选项为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