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家李某想送给某乡村小学20台电脑,小学表示接受,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李某在电脑交付前可以撤销赠与
B、
李某以该小学已不需要电脑为由撤销赠与
C、
李某以双方未签订书面合同为由拒绝赠与
D、
李某的经济状况严重恶化,需要卖所购电脑维持生计,故可不履行赠与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严重影响其生产经营或者家庭生活的,可以不再履行赠与义务”。D项正确。A、B、C三项关于撤销赠与或拒绝赠与的说法都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故本题选D。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