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行政诉讼管辖的分类方法有哪些?分类的标准是什么?
【正确答案】由于确定管辖的标准不同,就产生了多种多样的管辖类型。 (一)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 通说认为该种分类的标准是确定管辖的依据。法定管辖是指以法律的规定为直接依据确定的管辖 ,这是管辖的主要确定方式。裁定管辖是指以法院的裁定为直接依据确定的管辖,这是法定管辖的补充形式,我们认为这种分类的标准可以理解为确定管辖的程序,如果是自发实现的,就是法定管辖,如果通过法院的裁定程序确定的管辖就是裁定管辖。无论是法定管辖还是裁定管辖,应当说都有法律上的依据。 (二)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 这种分类的标准是在横向还是纵向上确定管辖法院。所谓纵向,是指划分不同级别的法院之间的管辖权,横向则是指划分同级不同地域的法院之间的管辖权。任何一个案件的管辖,最终都是要通过这一纵一横的划分,最终确定管辖法院,因此,这种分类具有很强的实用性。 确定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方式是概括式和列举式的结合。 (三)共同管辖与单一管辖 这种分类的依据是对同一个案件享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数量。共同管辖是指人民法院。这时原告就有了选择的空间,他有权在有管辖权的法院之间进行选择,他的选择最终确定了该案件的管辖法院。而单一管辖就是根据法律的规定,一个案件只有一个法院享有管辖权,这时当事人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