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履行抗辩权属于( )。
永久性抗辩权
支配权
形成权
一时抗辩权
在未约定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应"-3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未为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此项权利,称为同时履行抗辩权。抗辩权分为延期抗辩权和永久抗辩权,前者指效力暂时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包括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和先诉抗辩权等。后者是指效力永久地阻止请求权的抗辩权,例如诉讼时效抗辩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