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教育实际论述人格发展理论及其教育含义。
(1)埃里克森把发展看作一个经过一系列阶段的过程,每一阶段都有其特殊的目标、任务和冲突。各个阶段又互相依存。埃里克森把人的心理发展分为八个阶段:信任对怀疑(0~1.5岁);自主对羞怯(1.5~3岁);主动感对内疚感(3~6、7岁);勤奋感对自卑感(6、7~12岁);角色同一性对角色混乱(12~18岁);友爱亲密对孤独(18~30岁);繁殖对停滞(30~60岁);完美无憾对悲观绝望(60岁以后)。
(2)美国发展心理学家科尔伯格把道德判断分为三个水平,每个水平又各包括两个阶段。于是,他提出了“三水平六阶段”的品德发展理论。
①前习俗水平(0~9岁)。第一阶段:惩罚和服从的道德定向阶段。第二阶段:朴素的享乐主义定向阶段。
②习俗水平(9~15岁)。第三阶段:人际和谐的定向阶段,又称为“好孩子”定向阶段。第四阶段:权威和维持社会现有秩序的定向阶段。
③后习俗水平(15岁以后)。第五阶段:社会契约和法律的定向阶段。第六阶段:普遍的道德原则和良心定向阶段。
例如,在埃里克森提出的勤奋感对自卑感阶段,儿童开始进入学校,对学业产生勤奋感,并对集体生活感到愉快;而学校里的学业或人际困难会导致自卑感。这个阶段会产生两类结果,积极结果是能够因完成工作而自豪,学会处理知识和为人处世的能力。消极结果是不适合感和自卑感,不能完成工作,缺乏基本能力。这一阶段,教师在学业和人际交往上应多鼓励儿童。这一危机是否解决好,往往是以后学业是否颓废的关键。教师对学生的评价,对儿童自我概念的活动有重要影响。
(3)人格发展理论的教育含义:①充分揭示了人格发展所具有的特征,体现了全程发展观,并充分揭示了社会性和道德的形成和发展是相互促进的。②充分揭示了人格发展中不同阶段所面临的主要矛盾的不同,教育教学要帮助学生解决好每个阶段的主要问题,以促进儿童人格的健全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