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在以下各项中,哪些符合证券法中有关上市公司收购的规定?(    )
   A.在收购要约的有效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回其收购要约
   B.收购要约中提出的各项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所有的股东
   C.收购要约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并不得超过60日
   D.采取要约收购方式的,收购人在收购要约期限内,不得采取要约规定以外的形式和超出要约的条件买卖被收购公司的股票
【正确答案】 A、B、C
【答案解析】《证券法》第91条:在收购要约确定的承诺期限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其收购要约。收购人需要变更收购要约的,必须事先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及证券交易所提出报告,经批准后,予以公告。第92条:收购要约提出的各项收购条件,适用于被收购公司的所有股东。第 90条第2款:收购要约约定的收购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并不得超过六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