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提交了一项发明专利申请,其申请日为2006年3月11日。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甲依据专利法第二十四条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三十条的规定,在请求书中作了其发明创造不丧失新颖性的声明。甲在何时提交证明材料符合规定的期限?
  • A.在提交申请文件的同时
  • B.在2006年5月11日前
  • C.在2006年5月26日前
  • D.在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后的3个月内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解析] 新颖性宽限期 [解析] 《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0条第3款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有专利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或者第(二)项所列情形的,{{U}}申请人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时声明,并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U}},提交有关国际展览会或者学术会议、技术会议的组织单位出具的有关发明创造已经展出或者发表,以及展出或者发表日期的证明文件。”只要在申请日起两个月内提交证明文件,都符合法律规定。故选项A、B正确,选项D错误。法规中规定需要申请人主动提交的文件,时限中不存在15天的推定收到文件时间。故选项C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