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下列情形能够引起债的发生的有: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本题考点为债的发生原因。《民法通则》第84条规定,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通说认为,债是特定当事人之间请求为一定给付的民事法律关系。可以引起债的发生的法律事实主要有以下几种:(1)合同;(2)单方允诺;(3)侵权行为;(4)无因管理;(5)不当得利;(6)其他原因。选项A项中的悬赏广告属于单方允诺的一种,能够引起债的发生,选项A正确。单方允诺也称单独行为或单独约束行为,是指表意人向相对人作出的为自己设定某种义务,使对方取得某种权利的意思表示。选项B中的遗赠也是单方允诺的一种,也能够引起债的发生。选项C虽然是一种协议行为,但该协议为人身关系的协议,而债为财产关系,所以选项c中的情形并非债的发生的原因。选项D中的情形为不当得利,也是债的发生原因。本题答案为AB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