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不包括( )。
产能规模基本合理
发展质量明显改善
长效机制初步建立
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
《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的主要目标是,通过5年努力,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①产能规模基本合理;②发展质量明显改善;③长效机制初步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