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侵犯的客体是( )。
国家货币管理制度
国家对金融机构的准人管理制度
国家银行管理制度
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是指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行为。因此,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票证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