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鲁纳反对以强化为主的程序教学,主张学习的目的在于以发现学习的方式,使学科的基本结构转变为学生头脑中的认知结构。他的理论常被称为认知——发现学习说或认知——结构教学论。
(1)学习的实质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
①学习的本质不是被动地形成刺激——反应的联结,而是主动地形成认知结构。学习者不是被动地接受知识,而是主动地获取知识,并通过把新获得的知识和已有的认知结构联系起来,积极地建构其知识体系。十分强调认知结构在学习过程中的作用,认为认知结构可以给经验中的规律性以意义和组织,并形成一个模式。
②认知结构即编码系统,其主要成分是“一套感知的类目”。学习即类目及编码系统的形成,一切知识都是按编码系统排列和组织的。这种各部分存在联系的知识,使人能够超越给定的信息,举一反三,触类旁通。布鲁纳主张:应当向学生提供具体的东西,以便他们“发现”自己的编码系统。
(2)学习包括获得、转化和评价三个过程
①新知识的获得:学习活动首先是新知识的获得。布鲁纳认为新知识可能是以前知识的精练,也可能与原有知识相违背。但不管新旧知识关系如何,都会使已有的知识进一步提高。
②知识的转化:获得了新知识以后,还要对它进行转化,可以超越给定的信息,运用各种方法将它们变成另外的形式,以适合新任务,并获得更多的知识。
③评价:评价是对知识转化的一种检查,通过评价可以核对我们处理知识的方法是否适合新的任务,或者运用得是否正确。因此,评价通常包含对知识的合理性进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