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6月建造厂房领用材料实际成本为20000元,计税价格为为24000元,该项业务应计入在建工程成本的金额为( )元。
20000
23400
24000
28000
领用外购的原材料用于建造厂房,厂房是不动产的,领用的原材料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同时,原材料要按照取得时的成本结转到在建工程,而不是按照计税价格结转。会计分录如下:
借:在建工程 23400
贷:原材料 2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0000×17%)3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