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于甲市A区的甲向居住于甲市B区的乙提起违约损害赔偿之诉,该案由合同履行地C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甲将对乙的诉讼请求改变为侵权损害赔偿,侵权行为地法院为D法院,则关于本案管辖权的处理,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
C法院并不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诉讼继续
B、
C法院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至B法院
C、
C法院因此丧失对本案的管辖权,应将案件移送至甲市B区法院
D、
C法院和D法院都具有本案管辖权,应基于甲的选择决定本案由哪一法院管辖
【正确答案】
B、C、D
【答案解析】
解析:考查管辖恒定原则。《民诉解释》第39条第1款规定:“人民法院对管辖权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故A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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