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7.(2017年)秦某与李某签订买卖合同,秦某为卖方,住在甲市;李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交易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也未能达成补充协议。关于该合同履行地点的说法,正确的是( )。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的,在履行义务的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