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根据《刑法》第358条第3款的规定,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成立独立的罪名,即协助组织卖淫罪。由于刑法分则已经将这种帮助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因此不再适用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故A错误。根据《刑法》第240条第2款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行为。由此可见,对于拐卖妇女、儿童罪而言,接送行为也是实行行为,因此,乙构成拐卖妇女罪的实行犯,而非帮助犯。B项错误。根据《刑法》第156条的规定,与走私罪犯通谋,为其提供贷款、资金、账号、发票、证明,或者为其提供运输、保管、邮寄或者其他方便的,以走私罪的共犯论处。据此,C项正确。根据《刑法》第307条第1款的规定,以暴力、威胁、贿买等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是妨害作证罪。因此,丁劝说赵某作伪证的行为因为刑法分则将指使他人作伪证的行为独立规定为妨害作证罪而不再适用总则关于共犯的规定,乙系妨害作证罪的实行犯而非伪证罪的教唆犯。D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