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2日,M公司向其子公司N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增值税的销售价格为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680万元,款项已收存银行;该批商品成本为3200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M公司在编制2015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为______万元。
[解析] 本题主要考查的是合并现金流量表时,“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的计算。在“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项目应抵销的金额=内部交易发生的现金流量金额=不合增值税销售价格(4000万元)+增值税税额(680万元)=46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