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13.甲公司负有向乙公司交付100吨A类饮品的合同债务,但由于A类饮品的原料紧缺,遂约定甲公司交付120吨B类饮品以替代A类饮品。后甲公司虽如期交付了120吨B类饮品,但存有严重的质量瑕疵。基于以上事实,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所谓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有给付,从而使得债的关系归于消灭。在本案中,甲公司与乙公司约定以交付B类饮品替代交付A类饮品,即是以他种给付代替原有给付,属于代物清偿。代物清偿协议属于实践合同,在交付他种给付后,代物清偿协议生效,原有给付消灭;在交付他种给付前,代物清偿协议尚未生效,原有给付尚未消灭,此时可以推翻代物清偿协议,请求继续交付原有给付。在本案中,依据上述规则,在甲公司实际交付B类饮品后,交付A类饮品的债务才会消灭,一旦消灭便无需再交付A类饮品,在甲公司实际交付B类饮品前,交付A类饮品的债务并不消灭,乙公司可以反悔请求甲公司继续交付A类饮品。因而,A、D选项错误,C选项正确。一旦交付他种给付,那么用以代替原有给付的他种给付如果存在瑕疵,债权人不能重新主张原有给付,但是可以追究他种给付的违约责任。在本案中,如果甲公司实际交付B类饮品,交付A类饮品的债务将会消灭,即便B类饮品存在严重的质量瑕疵,乙公司也不得请求甲公司继续交付A类饮品,只能请求甲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而,B选项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