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简述证券市场监管的模式。
【正确答案】证券市场监管的模式,也称为证券监管体制,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对其证券市场进行监督、管理主体的机构设置及职权划分的制度安排。按照监管主体的不同及其相互关系,证券监管体制大致有三种: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自律型监管模式与中间型监管模式。
   (1)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
   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也称为集中型监管模式、行政监管或政府监管,是指由政府专门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对全国证券市场进行集中统一的监管,行业自律仅在政府监管机构的指导下发挥辅助监管作用。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又可分为中央政府集权管理型、地方政府分权管理型和中央地方政府结合管理型。中央政府集权管理型是多数国家采用的方式,以日本为典型;采取地方政府分权管理型的国家较少,以加拿大为代表,其联邦政府并不负责监管证券业的日常运作管理,而主要是由地方政府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来管理。中央和地方政府结合管理型以20世纪30年代初经济“大萧条”之后的美国为典型。
   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的优点是对证券市场实行统一集中的监管,能保证监管的权威和有效性,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安全和保护投资者利益;其缺点在于监管成本过高,政府监管机构可能会由于不能很好地应对证券市场的变化而使得监管滞后、僵化,自律组织的作用受到限制。
   (2)自律主导型监管模式
   自律主导型监管模式,是指国家不设立专门的行政监督管理机构,而主要由各种自律性组织来进行证券市场的监督与管理。这一模式以英国为代表,荷兰、我国香港地区也采用这一体制。在这一模式下,国家没有统一的证券立法,也没有统一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较少,以市场机制为基础,主要发挥自律性组织的监管作用。
   自律主导型监管模式的优点是,政府对证券市场干预较少,无须对证券市场发生的日常问题进行监管,能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由于自律组织熟悉证券市场,了解信息更为容易,其监管证券市场更为灵活,成本较低,也最有效率。但自律监管的缺点也比较明显,由于自律组织倚重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强调自律组织会员利益的保护,缺乏对投资者利益的有效保障;自律监管缺少强制力支持,往往权威性不够,执法难度较大;另外,由于自律组织难以在经营者与投资者之间保持中立,容易形成行业垄断和利益集团,从而引起社会不公和投资者的不满。
   (3)中间型监管模式
   中间型监管模式,是介于政府主导型监管模式与自律主导型监管模式之间的一种证券监管模式,其既强调立法管理、政府监管,也注重行业自律监管。这种模式以德国、法国和欧洲大陆国家为代表。在这一监管模式下,没有专门的、独立的监管机构,而是由政府有关部门和多个自律组织共同管理证券市场。
   中间型监管模式的优点在于吸收了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的优点,在政府监管和自律监管之间找到平衡点,既保证了政府监管的权威性,又能发挥自律监管的作用,从而大大提高了监管的效率。但其也并非没有缺点,如很难完全吸收政府监管与自律监管的优点,存在监管主体模糊和证券法规分散、对中小投资者保护力不从心,从而人为地造成证券市场利益失衡。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