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水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合同依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仅对水泥进行价格调整,价格调整按公式ΔP=P0[A+(B×F/F0)-1]计算(相关数据依据中标人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表);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签约合同价的3%,按3%的比例从月工程进度款中扣留。施工招标投标及施工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发包人与C承包单位签订了施工承包合同,投标函附录价格指数和权重见下表。
分别说明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预付款扣回及变更费用在价格调整计算时,是否应计入P0?计算3月份需调整的水泥价格差额ΔP。
(1)工程质量保证金扣留不计入;预付款扣回不计入;变更费用(未按现行价格计价)计入。
(2)3月份需调整的价格差额ΔP=(300+6)×[90%+(10%×103/100)-1]=0.92(万元)。
[考点] 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法与原则
本题主要考查价格调整公式。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因人工、材料和设备等价格波动影响合同价格时,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价格指数和权重表约定的数据,按以下公式计算差额并调整合同价格。
事件2中,根据有关规定,发包人的做法是否合理?说明理由。
发包人的做法不合理。理由:项目法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的要求,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
[考点] 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法与原则
本题主要考查分包人的管理规定。根据《水利建设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规定》,项目法人一般不得直接指定分包人。但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如承包人无力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中的应急防汛、抢险等危及公共安全和工程安全的项目,项目法人经项目的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可根据工程技术、进度的要求,对该应急防汛、抢险等项目的部分工程指定分包人。因非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项目法人的指定分包不得增加承包人的额外费用;因承包人原因形成指定分包条件的,承包人应负责因指定分包增加的相应费用。由指定分包人造成的与其分包工作有关的一切索赔、诉讼和损失赔偿由指定分包人直接对项目法人负责,承包人不对此承担责任。职责划分可由承包人与项目法人签订协议明确。
指出事件3中初期排水量的组成。发生围堰边坡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什么?
初期排水总量由基坑积水量、渗水量、基坑覆盖层含水量、降水量等组成。
围堰坍塌事故的主要原因是初期抽水量控制不到位,基坑排水速度过快,形成内外水头差,基坑内承受过大压力而使基坑失稳坍塌。
[考点] 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法与原则
本题主要考查围堰初期排水量的组成及排水时速度要求。根据《水电水利工程施工基坑排水技术规范》,初期排水总量应按围堰闭气后的基坑积水量、渗水量、基坑覆盖层含水量、降水量等进行计算。其中,降水量宜采用初期排水时段当月多年日平均降水量计算。初期排水期间,土质围堰或覆盖层边坡应作限制性排水要求,初期排水的降速宜控制为0.5~0.8m/d。
分别指出事件3、事件4中,C承包单位的索赔要求是否合理,简要说明理由。
事件3中的费用和工期索赔均不合理。理由:围堰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应由C承包单位负责,并不因围堰方案经过监理单位批准而免除C承包单位的责任。
事件4中的工期索赔要求不合理。理由:设计变更虽为发包人责任,但闸门制作与运输工作总时差为40d,该工作拖延30d,由于变更延误的天数小于该工作的总时差,因此不影响总工期。
[考点] 变更与索赔的处理方法与原则
本题主要考查索赔。索赔成立的三个条件(同时具备):(1)依据合同,已使承包人的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2)按照合同约定,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属于承包人的责任。(3)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的程序和时间,向相关人员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事件3造成损失的原因主要是C承包单位围堰施工方案不妥,并且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准确性应由C承包单位负责,不因监理人对承包人提交文件的审查或批准,对工程材料和设备的检查和检验,以及为实施监理作出的指示等职务行为而减轻或解除,故事件3的工期和费用索赔不合理。事件4造成损失的原因主要是由于设计变更,属于发包方责任;但是事件4中闸门制作与运输工作拖延30d,由于闸门制作与安装总时差为40d,因此对总工期无影响,并未造成工期损失,要求索赔工期30d不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