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用于连续生产的应税消费品。甲、乙两企业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甲企业对材料采用计划成本法核算。有关资料如下:
(1)甲企业发出材料一批,计划成本为35000元,材料成本差异率为2%。
(2)按合同规定,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乙企业加工费用2300元(不含增值税),以及应支付的增值税和消费税。
(3)甲企业用银行存款支付往返运杂费300元(假定不考虑运费增值税抵扣问题)。
(4)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完成后的材料计划成本为40000元,该批材料已验收入库。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多选题
根据资料(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解析]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35000
贷:原材料 350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700
贷:材料成本差异 700
借:委托加工物资 23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91
—应交消费税 2000
贷:银行存款 4691
对于连续生产出来的应税消费品征税时,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委托加工收回应税消费品已缴纳的消费税税款。
多选题
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计算不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应支付的增值税税额=2300×17%=391(元);
应支付的消费税税额=(35000+35000×2%+2300)/(1-5%)×5%=2000(元)。
多选题
根据上述资料,下列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正确答案】
A、B、D
【答案解析】[解析] 有关会计分录如下:
借:委托加工物资 300
贷:银行存款 300
借:原材料 40000
贷:委托加工物资 (35000+700+2300+300)38300
材料成本差异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