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师在税务事务所执业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
选项 E,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律师不能同时在两家以上的税务师事务所担 任合伙人、股东或者从业。选项 AD 参考以下内容。
税务师不得有下列行为:
(1)执业期间,买卖委托人的股票、债券;
(2)索取、收受委托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或者其他财物,或利用执业之便,谋取其他不正 当的利益;
(3)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业;
(4)向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指使、诱导委托人行贿;
(5)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