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 新颖性的判断
[解析] 此题考查的是新颖性和组合物新颖性的概念。本题中,2003年3月1日公开的文献可以作为判断申请日为2004年6月1日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的现有技术。
A.B.选项A、B为产品权利要求。《专利审查指南2010》2-3-3.2.5“包含性能、参数、用途或制备方法等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之(3)“包含制备方法特征的产品权利要求”中规定:“对于这类权利要求,应当考虑该制备方法是否导致产品具有某种特定的结构和/或组成。如果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断定该方法必然使产品具有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特定结构和/或组成,则该权利要求具备新颖性;相反,如果申请的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产品与对比文件产品相比,尽管所述方法不同,但产品的结构和组成相同,则该权利要求不具备新颖性,除非申请人能够根据申请文件或现有技术证明该方法导致产品在结构和/或组成上与对比文件产品不同,或者该方法给产品带来了不同于对比文件产品的性能从而表明其结构和/或组成已发生改变。”如果方法特征没有给产品权利要求带来结构和/或组成的改变,则不具备新颖性。故选项A、B错误。
C.选项C为方法权利要求,其步骤特征X、Y和Z在对比文献中已完全公开,无新颖性,故选项C错误。
D.选项D为方法权利要求中的用途权利要求,对比文献中没有公开该方法(用途),具备新颖性。故选项D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