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 以上的, 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的规定, 收购要约的期限届满, 收购人持有的被收购公司的股份数达到该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的 75 %以上的, 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应当在证券交易所终止上市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