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 )方式,公开便于公众理解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
在特定场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制作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专题网页
在公共网站上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链接
在专题网站上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链接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机构网站上公开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可以采取以下一种或者多种方式,公开便于公众理解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简本:①在特定场所提供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②制作包含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专题网页;③在公共网站或者专题网站上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链接;④其他便于公众获取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简本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