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统计学一般原理,关于确定同度量因素原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
质量指标指数应以报告期的质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数量指标指数应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质量指标指数应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数量指标指数应以基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
解析:质量指标指数应以报告期的数量指标作为同度量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