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职业道德作为一种专业伦理,是对教师最低的道德要求,它是以道德指令或道德禁令表达的师德规范,内容有:
(1)依法治教
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树立新的课程观,实施素质教育;自觉参加政治学习活动;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学校;遵纪守法,为人师表。
(2)爱岗敬业
全身心投入教育事业,自觉维护学校利益,尽职尽责、教书育人,注意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注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3)热爱学生
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4)严谨治学
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坚持在职进修,树立优良学风,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科研水平;坚持因材施教,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在知识传授的同时注意培养学生的能力。
(5)团结协作
弘扬关心他人、团结协作的良好风气,同事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维护教师的合法权益;关心集体,维护学校荣誉,共创文明校风。
(6)尊重家长
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与家长沟通,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与配合,形成家校教育的合力;树立为学生、家长服务的思想,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讲究沟通艺术。
(7)廉洁从教
坚守高尚情操,发扬奉献精神,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8)为人师表
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成为学生的表率,自觉维护自身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