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被聘在国有公司担任职务,后因该国有公司与某外商企业合资,国有公司占10%的股份,甲被该国有公司委派到合资企业担任副总经理。在任职期间,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合资企业价值5万元的财物非法据为己有。对甲的行为应定( )。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甲受国有公司委托到非国有公司中从事公务,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甲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5万元的财物,构成贪污罪。故选D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