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题

某财产保险公司现有业务财务稳定性良好, 赔偿基金为P1 , 赔偿金额标准差为Q1 , 该公司为承保新的业务, 另外接受n个保险单位, 保额为x元, 纯费率为q。

问答题

要维持原有的财务稳定性, 对于新接受的业务, 自留保险金额上限是多少?

【正确答案】

 保险公司的财务稳定性计算如下:
K=δ/M(其中δ表示保险赔偿基金的均方差, M为保险赔偿基金)
由题知, 该公司现有业务财务稳定性良好, K=Q12/P1
承保新业务后若要维持原有的财务稳定性, 则新业务部分的财务稳定性系数与之前相等。
假设n个标的相互独立, 标的损失服从二项分布, 则保险赔偿基金的均方差



可得自留保险金额上限

【答案解析】
问答题

超过上限的部分应该如何处理?

【正确答案】

险公司有两种处理方法可以选择:
①进行再保险, 将同类业务中超过自留额部分的保险业务分保出去, 实现标的物保额的相对均衡, 满足大数法则对承保标的在保险金额上的要求, 充分发挥大数法则稳定公司财务的作用, 提高保险公司业务经营的稳定性。
②联合其他保险公司共同承保, 即共同保险。 若保险标的发生损失, 只需按自己承保的比例分摊损失即可。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