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红光、金辉、绿叶和彩虹公司分别出资50万元、20万元、20万元、10万元建造一栋楼房,约定建成后按投资比例使用,但对楼房管理和所有权归属未作约定。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该楼发生的管理费用应按投资比例承担
B.该楼所有权为按份共有
C.红光公司投资占50%,有权决定该楼的重大修缮事宜
D.彩虹公司对其享有的份额有权转让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物权法》第97条、第98条、第101条、第10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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