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期货公司 2009 年 2 月由于严重违规期货交易被当地证监局要求整改,公司董事长受到 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后,该期货公司被另一证券公司投资控股,原期货公司董事长、总经 理均被证券公司人员所取代,原期货公司副总经理仍任原职,整改完成后,经证监会检验合 格,2010 年 4 月,新期货公司欲申请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资格,除其他条件之外,原期货公 司严重违规事件会使其( )。
《期货公司金融期货结算业务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期货公司申请金融期货 结算业务资格,近 3 年内未因违法违规经营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但期货公司控股股 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变更,高级管理人员变更比例超过 50%,对出现上述情形负有责任的高级 管理人员和业务负责人已不在公司任职,且已整改完成并经期货公司住所地的中国证监会派 出机构验收合格的,可不受此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