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甲因外出而全权委托乙照看其10岁的儿子丙。某日,丙将邻居一小孩打伤,花去医药费数百元。这一损失应由谁承担?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 《民法通则意见》第22条规定:监护人可以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因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但另有约定的除外;被委托人确有过错的,负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为丙的监护人,丙将邻居小孩打伤的赔偿责任应由甲承担,被委托人乙如果有过错,应对此负连带责任,故本题答案为A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