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以下是在一场关于“安乐死是否应合法化”的辩论中正反方辩手的发言。 正方:反方辩友反对“安乐死合法化”的根据主要是在什么条件下方可实施安乐死的标准不易掌握,这可能会给医疗事故甚至谋杀造成机会,使一些本来可以挽救的生命失去最后的机会。诚然,这样的风险是存在的,但是我们怎么能设想干任何事都排除所有风险呢?让我提出一个问题,我们为什么不把法定的汽车时速限制为不超过自行车,这样汽车交通死亡事故发生率不是几乎可以下降到0吗? 反方:对方辩友把安乐死和交通死亡事故做以上的类比是毫无意义的。因为不可能有人会做这样的交通立法。设想一下,如果汽车行驶得和自行车一样慢,那还要汽车干什么?对方辩友,你愿意我们的社会再回到没有汽车的时代?
单选题
以下哪项最为确切地评价了反方的言论?
【正确答案】
A
【答案解析】解析:评价削弱加强。 正方采用类比论证: ①:汽车:有风险,但不应该将汽车时速限制匈不超过自行车以排除汽车交通死亡事故风险;
②安乐死:有风险;
所以,不应该反对安乐死以排除安乐死的风险 反方:如果汽车行驶得像自行车一样慢,那么汽车就毫无意义。 反方的观点正好支持了正方的论据①,不应该将汽车时速限制为不超过自行车。
单选题
正方的论证预设了以下哪项? I.实施安乐死带来的好处比可能产生的风险损失总体上说要大得多。 Ⅱ.尽可能地延长病人的生命并不是医疗事业的绝对宗旨。 Ⅲ.总有一天医疗方面可以准确无误地把握何时方可实施安乐死的标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解析:假设题。 I项,必须似没,正方认为实施安乐死虽然有风险,但是不能禁止安乐死,说明他认为实施安乐死利大于弊。 Ⅱ项,必须假设,否则,如果医疗事业的绝对宗旨是尽可能地延长病人的生命,那么安乐死就不应该被允许。 Ⅲ项,不必假设,正方讨论的正是在“不能准确把握实施安乐死的标准”的情况下,是否应该执行安乐死,所以此项不必假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