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签发汇票一张,汇票上记载收款人为乙,保证人为丙,金额为20万元,汇票到期日为1997年11月1日。乙持票后将其背书转让给丁,丁再背书转让给戊,戊要求付款银行付款时被以背书不具有连续性为由拒绝付款。该事件中的票据债务人包括( )。
A.甲 B.乙 C.丙 D.丁
【正确答案】
A、B、C、D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票据责任的承担。根据《票据法》第4条的规定,所有在票据上签章的人均对持票人负有票据责任,票据签章人所负的责任属于连带责任。本题中甲作为出票人,乙、丁作为背书人,丙作为保证人都在票据上签了章,因此均应承担票据责任。是该票据的债务人。故本题正确答案为A、B、C、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