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答题
某企业2014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未考虑研发费的加计扣除),其中已扣除的“三新”开发赞40万元,计算该企业2014年应纳所得税额。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
“三新”开发费加计扣除数=40×50%=20(万元)
应纳税额=(100-20)×25%=20(万元)
提交答案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