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构推理 植物检疫与植物保护的关系?
【正确答案】植物检疫是一项传统的植物保护措施,但又不同于其他的有害生物防治措施。植物保护工作包括预防或杜绝、铲除、免疫、保护和治疗5个方面。植物检疫是植物保护领域中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内容涉及植物保护中预防、杜绝或铲除的各个方面,也是最有效的、最经济的一个方面。但植物检疫所具有的特点不同于植物保护通常采用的农业防治、物理防治、生物防治和化学防治等措施。
   (1)植物检疫的对象与一般防治的对象不同。植物检疫针对的有害生物一般都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及双边或多边植物检疫协定规定的危险性特别大的一些害虫、病原物或有害杂草,往往是国内未发生或分布不广的、且一旦传入可能引起重大经济损失的有害生物。这就决定了植物检疫所针对的是可能传带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的植物、植物产品及其他应检物(包括集装箱、植物性包装或填充及铺垫材料、运载工具等)。因此,对法定的应检物在某一特定区域(国家、地区)流通时都需接受植物检疫,只有经植物检疫合格,或经检验发现疫情但经有效的检疫处理合格后,这些应检物方可进入该地区。
   (2)两者所采取处理的要求不同。经检验发现有害生物后要采取化学的或物理的方法来处理受感染或受害的应检物。从这点来说两者有一定的共性,但两者的最终要求却不同。植物检疫所要求的是应检物经检疫处理后不再带有限定的有害生物,即检疫处理的效果要求彻底杀灭有害生物;而植物保护中所言的化学防治、物理防治等的防治效果往往只要求将有害生物的危害程度控制在经济允许的阈值或防治指标以下。
   (3)植物检疫的研究内容与工作方法不同。植物检疫所针对的有害生物一般都是该国、该地区未发生或分布不广的危险性有害生物。因此,植物检疫的重点是及时掌握国内外危险性有害生物的分布、发生、危害情况等情报资料,对这些危险性有害生物作风险分析,并在此基础上做出检疫决策(制定检疫法律、法规,确定应限制的有害生物及其他检疫措施等)。同时,有针对性地研究这些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检测技术与鉴定标准、处理方法等。工作中,植物检疫是以法规为依据,依靠各部门(海关、外贸单位、邮电、交通运输等部门)的紧密合作来防止有害生物传入或传出。通常植物保护所研究的是针对本区域内发生的各种重要病虫草鼠害,包括它们的发生、流行与防治,或者是某一特定有害生物的生物学特性、流行规律和防治方法,在此基础上制订某一地区、某一作物中特定有害生物的综合防治计划。
【答案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