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张某与王某签订一份货物买卖合同,张某为卖方,住在甲市,王某为买方,住在乙市。双方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且不能通过习惯、合同性质确定,双方又不能达成补充协议。依法:( )
A、
交付货币应在甲市。交付货物应在乙市
B、
交付货物应在甲市,交付货币应在乙市
C、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甲市
D、
交付货币和货物均在乙市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涉及债的履行地点问题。依照《合伺法》第62条规定,交付货币和交付货物均应在甲市。故正确选项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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