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
行政处罚
行政处分
行政拘留
刑事拘留
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违反《义务教育法》第六章的规定,未履行对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职责的,由国务院或者上级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