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男)和乙(女)结婚后,因乙身体不好,甲为给乙治病曾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钱 2万元,一直未还。后甲使用家庭积蓄以个人名义开了一个小卖部,至今小卖部已经盈利达6万元。2004年8月,因侄子上大学缺少费用,甲在未和乙商议的情况下送给侄子 5千元。甲和乙的女儿丙已经20周岁,在某大学读书。甲在经营过程中和一异性客户产生婚外情,并经常在外同居,被乙发现。现乙起诉到法院,要求和甲离婚。
A
B
C
D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甲为给乙治病借的2万元钱是为了共同生活需要,应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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