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问题:
多选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______
- A.可以解除合同
-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正确答案】
A、B
【答案解析】[考点] 分期付款买卖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多选题
设乙回家后在使用电脑时硬盘被锁死,整台电脑报废。经查,是由于电脑所带的病毒所致,但是甲不知道电脑已经感染上病毒。则下列对于损失承担的说法中正确的是:______
- A.由于甲交付的标的物质量符合双方事前约定,甲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B.由于甲过于自信电脑上没有病毒,主观上有过失,基于该过失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C.由于甲并不知情且未感染过病毒,应认定主观上没有过失,不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 D.电脑的质量存在瑕疵,即使甲主观上无过错,也应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考点] 违约责任
[解析] 《合同法》第111条规定,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并且,违约责任属于无过错责任,不考虑当事人主观上有无过错,据此,D项的说法是正确的。
多选题
设乙在回宿舍的路上碰到同学丙,丙要随老师去外地做调查,正急需一台掌上电脑,乙立即将该电脑卖给丙,并约定由丙向甲付款。如果丙届时未付款。则以下表述正确的是:______
- A.乙无权处分,丙也知情,如甲不予追认并想收回电脑,可直接向丙索要
- B.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的行为,属于我国合同法规定的第三人代为履行的情形
- C.丙届时未付款,应由乙向甲承担违约责任
- D.甲与乙是一个买卖关系,乙与丙是另一个买卖关系,丙只能向乙付款,乙再向甲付款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考点] 合同效力、合同履行与违约责任
[解析] 双方并未约定在乙付款之前由甲保留所有权,因此电脑自交付时起所有权转移,乙的行为不构成无权处分,故选项A错误。本题情形属于《合同法》第64条规定的第三人代为接受履行的情形,不是第三人代为履行,故B项错误。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乙应当向甲承担违约责任,故选项C正确。因为乙、丙之间约定由丙向甲履行债务,因此丙可以直接向甲履行,从而消灭甲乙之间以及乙丙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故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