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一日,钱某在遛狗时,狗突然摆脱控制,冲向正在步行上班的季某。季某见状大急,慌乱中一脚踹开路边包子铺大门进入躲避。季某虽避免被咬,但包子铺的大门(所有人为吕某)损坏严重。就本案而言,吕某的损失应由谁赔偿?( )
A、
季某单独赔偿
B、
钱某单独赔偿
C、
季某和钱某对半赔偿
D、
季某和钱某连带赔偿
【正确答案】
B
【答案解析】
解析:《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就本案而言,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是钱某,季某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故吕某的损失应由钱某单独赔偿。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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