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选题 关于专利法规定的实用性,以下观点中哪些是错误的?
  • A.如果一项发明能够在产业上制造或使用,并且产生积极效果,就具备实用性
  • B.如果说明书中没有对一项发明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致本领域技术人员不能够在产业上实现,该发明就不具备实用性
  • C.违背自然规律的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 D.如果一项发明在实施过程中会由于生产环境等技术条件影响而导致成品率低,则该发明不具备实用性
【正确答案】 B、D
【答案解析】[解析] 实用性 [解析] A.根据《专利法》第22条第4款规定,选项A正确。 B.《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规定:“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专利审查指南2010》2-5-3.2“审查基准”中规定:“专利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所说的‘能够制造或使用’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具备在产业中被制造或使用的可能性。满足实用性要求的技术方案不能违背自然规律并且应当具有再现性。因不能制造或者使用而不具备实用性是由技术方案本身固有的缺陷引起的,与说明书公开的程度无关。”是否具有再现性是判断实用性的标准,而选项B属于《专利法》第26条第3款中规定的“公开不充分”的情况,不能作为判断实用性的标准。故选项B错误。 C.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5-3.2.2“违背自然规律”的规定,选项C正确。 D.根据《专利审查指南2010》2-5-3.2.1“无再现性”的规定,选项D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