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
下列关于宋代“翻异别推”制度的表述,正确的是
A、
实行“审”与“判”的分离
B、
农务繁忙季节停止民事诉讼审判
C、
皇帝特诏大理寺、刑部、御史台的长官会同审理
D、
犯人翻供且“实碍重罪”时,须交由另外司法官或司法机构重新审理
【正确答案】
D
【答案解析】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三章第二、三节唐宋法律制度中的几个重要制度。审与判分离是行鞫谳分司制度;农忙季节定制民诉是务限法;皇帝特诏会审是唐朝制度,称之为“三司推事”;犯人翻供而转交给他司处理称之为“翻异别推”。注意理解这些专业名词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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