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为业主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计算应纳税所得额可以( )。
个体工商户业主本人缴纳的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以当地(地级市) 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的 3 倍为计算基数,分别在不超过该计算基数 5%标准内的部分据实扣 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