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差”的概念用来表示标的物的现货价格与所用合约的期货价格之差。基差在期货合约到期日为零,在此之前可正可负。一般而言,离到期日越近,基差就越小。黑龙江基差为1810-1997=-187(元/吨),上海基差为2080-1997=+83(元/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