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题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A牌卷烟(不含税调拨价100元/标准条)及雪茄烟,2012年3月发生如下业务:
(1)从烟农手中购进烟叶,买价100万元并按规定支付了10%的价外补贴,将其运往甲企业委托加工烟丝,发生运费8万元,取得运费发票;向甲企业支付加工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加工费12万元、增值税2.04万元,该批烟丝已收回人库,但本月未领用。
(2)从乙企业购进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400万元、增值税68万元。
(3)从丙供销社(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烟丝,取得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300万元。
(4)进口一批烟丝,支付货价300万元、卖方佣金12万元,该批烟丝运抵我国输入地点起卸之前发生运费及保险费共计38万元。
(5)以成本为350万元的特制自产烟丝生产雪茄烟,领用外购烟丝生产A牌卷烟。本月销售雪茄烟取得不含税收入600万元,并收取品牌专卖费9.36万元;销售A牌卷烟400标准箱。
(6)本月外购烟丝发生霉烂,成本20万元。
(7)月初库存外购烟丝买价30万元,月末库存外购烟丝买价50万元。本月取得的相关凭证符合规定,并在本月认证抵扣,烟丝关税税率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税金。
(3)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1)计算当月甲企业应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收购烟叶的成本=100×(1+10%)×(1+20%)×(1—13%)+8×(1—7%)=122.28(万元)
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22.28+12)÷(1—30%)×30%=57.55(万元)
(2)计算当月该卷烟厂进口烟丝应缴纳的进口环节税金:
关税完税价格=300+12+38=350(万元)
应纳关税=350X10%=35(万元)
应纳消费税=(350+35)/(1—30%)×30%=165(万元)
应纳增值税=(350+35+165)×17%=93.5(万元)
进口环节税金合计=35+165+93.5=293.5(万元)
(3)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销项税额=600×17%+100X400×250/10000X17%+9.36/(1+17%)X17%=273.36(万元)
进项税额=100×(1+10%)×(1+20%)×13%+68+300×3%+2.04+93.5+8×7%=190.26(万元)
进项税额转出=20×17%=3.4(万元)
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增值税=273.36—190.26+3.4=86.5(万元)
(4)计算当月该卷烟厂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国内销售环节应纳消费税=(600+9.36)×36%+400×250×100/10000×56%+400×
250×200/10000×0.003=785.37(万元)
【答案解析】